
中访网数据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制度明确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有实力的期货配资,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性全部转让。制度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并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包括定期报告公告前等敏感期。同时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其配偶等关联方也需遵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将负责管理相关人员持股信息,并每季度检查减持情况。该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行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168配资网_本财配资_股票配资网观点